常州药物流产需要符合什么条件?
药物流产是女性受孕后常选用的一种方法,药物流产是指在怀孕早期不用手术、而用服药的方法而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流产方式。
药物流产的符合条件
1.停经在49日以内,确诊为早孕,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。
2.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,如产后、近期剖宫产后、近期人工流产术后、连续多次人工流产、子宫位置不正常、生殖道畸形、有子宫穿孔史、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。
3.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。
药物流产的禁忌
1.内分泌疾病(如肾上腺疾病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)、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高血压等。
2.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。
3.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。
4.可疑宫外孕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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